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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卷烟厂供丝系统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20     浏览:0    
核心提示:2023年漯河卷烟厂供丝系统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漯河卷烟厂供丝系统设备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
  2023年漯河卷烟厂供丝系统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漯河卷烟厂供丝系统设备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漯河卷烟厂供丝系统设备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CGXZX20230036270001-102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储丝柜出料(供丝)设备进行改造、新增,新增烟丝装箱系统,新增装车、卸车拆码垛机器人等接驳设备,新建供丝系统区域内自动化供丝运输系统以及仓储智能化管理系统。供丝系统能够接收由掺配加香段PLC发送的批次、牌号等信息。并实现对单批次装箱数量及总重量进行统计;装箱重量准确,精度达到要求;能提供烟丝累计量、累计装箱数等信息。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所需供丝系统的系统优化、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控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提供供丝系统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项目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2.7 项目工期及要求:签订合同后,投标方2个月内完成设备制作具备供货条件,接招标方通知后 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9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10 合同期限:同项目工期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3.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2.3 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信誉要求:

3.3.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注: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时会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投标人查询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即可。

3.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 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0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02 月 27 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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