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储运部原料工区蜡加罐区新增集中切水设施5312865566(WZ20230228-4807-1613-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切水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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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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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切水器\PN25 DN100 22068DD01ST00RQ01A0 304 | 2.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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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不接受偏离。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承诺书,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时,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开始修理更换工作。除非买方责任的故障,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 3.1.8 智能型自动切水设备的本体及附件应按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设计、制造和检验,并满足工艺特性要求。在投标人的投标技术文件中,应提供切水设备本体及附件的设计图纸、设计标准、计算说明书、设计制造方的资质证书等重要文件。 3.1.9 投标人需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 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 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投标人所提供的智能型自动切水设备技术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或知识产权。所提供的合同、使用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必须真实可查,如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相应责任。 3.1.11 投标人需提供与本次招标要求相同设备的切水视频(或图片),要求能表现切水设备结构型式及其切水过程。 3.1.12 投标人需提供的智能型自动切水设备应是先进的、有成熟制造经验的产品,且运用于石化系统原油带强制自动回油设施的同类产品成功运行用户不得少于2家,成功运行经验不得少于2年。需提供签字盖章的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用户使用报告(每份用户报告所列原油罐切水器不少于3台,并完全取代人工切水,至少提供3张切水器现场照片,报告上要有用户方三名使用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负责人亲笔签名、联系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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