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2.2项目规模:101MW/206MWh储能电站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4月29日(按照招标进程相应调整)
2.4招标范围:莱城发电厂磷酸铁锂与铁铬液流电池长时储能电站项目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检测,主要包括磷酸铁锂储能系统核心部件产品(电池单体、电池模块、BMS)抽检以及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并网检测。抽检在项目产品生产阶段进行产品抽样,在实验室进行检测;并网检测在项目完成整站调试且满足相应条件后,由检测人员进行驻场检测。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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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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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城发电厂长时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检测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认可的储能领域CMA或CNAS检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储能设备检测和储能系统并网验收服务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并网验收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2-15 12:55到2023-02-21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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