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三级物流体系县中心(暨邮件处理中心)主体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
2.2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30060001
2.3 项目概况:业主三级物流体系县中心(暨邮件处理中心)主体施工及监理项目,建设 其中地上层数1层,地下层数0层。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业主三级物流体系县中心(暨邮件处理中心)主体施工及业主三级物流体系县中心(暨邮件处理中心)监理服务,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如下所示:
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业主三级物流体系县中心(暨邮件处理中心)主体施工中施工图纸包含的施工建设内容及相关补充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
监理标段:业主三级物流体系县中心(暨邮件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含主体、室外配套、配电等整个项目)的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保修阶段)。
2.5工程质量要求:施工标段: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监理标段: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2.6施工标段工期要求:150日历天;监理标段服务期限: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包含工程变更等造成的工期延误)。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1.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之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投标企业缴纳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入职的从入职当月起计),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1.4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均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
3.1.5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
3.1.6被业主
办公
联 系
电子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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