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重点项目基本草原调规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后续新能源重点项目基本草原调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资金由发 包人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甘孜州草原资源丰富,草原面积占全州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根据雅砻江公司在甘孜州 境内雅砻江流域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和《甘孜州光伏发电基地规划报告》相关规划,为保障雅
砻江公司在甘孜州境内的后续新能源重点项目能够顺利开工建设,将后续重点项目建设区域 中涉及到的基本草原全部调出,近期拟开展理塘县奔戈光伏项目(100 万 kW) 、新龙县色 戈光储项目(50 万 kW)、康定市塔公项目(120 万 kW)、道孚县亚日项目(50 万 kW)、 道孚县龚吕项目(130 万 kW)等基本草原调规,后续计划开展柯拉二期光伏项目(220 万 kW) 、雅江县红龙光伏项目(150 万 kW) 、理塘县奔戈光伏项目二期(100 万 kW) 、新 龙县色戈光储项目二期(100 万 kW) 及抽蓄配置新能源项目(约 500 万 kW) 等基本草原 调规。具体实施范围及时序以后续政府规划配置和雅砻江公司有关安排为准。
2.2 项目建设地点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理塘县、新龙县、道孚县等。
2.3 标段名称
甘孜州后续新能源重点项目基本草原调规技术服务。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作范围为甘孜州后续新能源重点项目基本草原调规技术服务。合同主要工作内 容包括:对各重点项目开展草地现状调查工作,核实草地类型及面积等;分项目编制基本草
原调规报告等技术文件,组织召开并通过专家评审会议;提请县林业和草原局现场查勘,取 得同意意见,并协调各项目所在县域林业和草原局及县人民政府完成公示及公告发布。具体 工作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工期/服务期
合同服务期从合同签订生效至完成各项目基本草原调规工作,调规报告通过评审,取得 县林业和草原局现场查勘同意意见,协调各项目所在县域林业和草原局及县人民政府完成公 示及公告发布,并完成相关资料归档为止,合同服务期暂定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单次 委托总体服务节点要求如下:
收到发包人通知后,2 个月内完成该通知涉及项目基本草原调规工作,协调项目所在县 域林业和草原局及县人民政府完成公示及公告发布,3 个月内完成该通知涉及项目相关调规 资料归档。具体时间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进行调整,但最终需满足发 包人对调规完成时间的总体要求。
2.6 项目业主、招标人
项目业主: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即发包人。合同以发包人名义签订。 现场管理机构: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管理局。
项目招标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2)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 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农业类或林业类相关咨询证书。
(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独立完成过 2 个林业或草原调查规划服 务项目(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林业 或草原调查规划服务项目的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职务(须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其它要求:无。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无。
(8)备注: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3年2月14日18:00至2023年2月20日9:00(北京时间, 下 同)下载电子招标文 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