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6-230014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西南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山东潍坊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项目施工所需柴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结算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潍坊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境内,本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电站对外交通便利,工程区距临朐县29km,潍坊市约95km,距莱芜市约110km,距离淄博市约115km,距济南市约163km,靠近山东省中部负荷中心,地理位置优越。潍坊抽水蓄能电站枢纽总体布置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和地下厂房系统等部分组成。我们主要负责上水库的建设,上水库正常蓄水位为628.00m,设计洪水位为628.39m、校核洪水位为628.49m,死水位为598.00m。坝顶高程630.60m,环库公路长2211m,坝轴线处最大坝高151.5m,坝顶宽度9.5m。采用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型,上游坝坡采用1:1.75,下游坝坡布置之字路,路间坡比采用1:1.4,综合坡比1:1.7。坝体填筑料全部来自上水库库盆开挖石料。根据地质勘探和资料分析,综合考虑地形条件、地层岩性及上水库渗漏特点等因素,结合渗漏分析计算成果,上水库采用沥青混凝土简式面板全库防渗方案。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装设4台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单机容量为300MW,额定水头326m。电站以2回500kV线路接入临朐变电站,新建电站送出线路长度约2×46.5km。建成后在山东电网系统中将承担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2、竞标范围:本标段建设所需柴油的供货、运输、装卸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1 | 柴油 | 0# | 3750 | 国标 |
2 | 柴油 | -10# | 1250 | 国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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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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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采购数量为估算量,仅做为投标文件参考数量,实际采购数量可能与竞标文件数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开始至完成竞标采购数量(预计供货时段为2023年03月至工程结束),按采购方的需求计划分批交货。
5、付款方式:先货后款,供方于每月底根据与采购方核对后的《材料结算单》开具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到采购方办理当期货款的付款手续,采购方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60日内支付本期货款的95%,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若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
6、交货
7、质量要求:
(1)符合GB 17961-2018国Ⅵ标准要求,通过ISO9001.2019质量体系认证。
(2)符合GB 252-2015普通柴油标准要求、GB 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要求。普通柴油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应无公知的有害作用,并按推荐的适宜用量使用。普通柴油中不应该含有可导致发电机无法正常工作的添加物或污染物。
(3)当以上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国家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4)本次竞标采购的产品应为中石油、中石化所产油品,或质量标准不低于中石油、中石化的大厂的国标柴油,并提供生产厂家的油品证明。
(5)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本项目质保期为3个月。
8、其他:本标段不设置固定油库,供油方需提供2台性能完好的40t储油车和1台10t加油车在施工现场存储油料及为机械设备加油,并根据采购方需求及时调整储油车、加油车数量。储油、加油车相关手续由供应方负责办理,车辆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牌照、有效行驶证, 必须合法合规及符合地方相关管理要求。储油车、加油车使用费按月报价,本次竞标按12个月使用费计入竞标总价,最终储油车、加油车使用费依据采购方实际发生进行结算。供油方负责协助项目部加油员培训和取证,培训和取证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描述柴油供应方案,并承诺为实施方案所投入的费用均包含在供应价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保证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生产企业针对代理商的授权代理书,或与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扫描件,且其代理的生产企业须满足第1条生产企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内应具有同类工程的供货业绩,或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品化学品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提供委托协议和被委托运输单位的资质文件)。
6、提供近三年各年度本企业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8、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企业授权的多家代理商
可同时参加。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0、本次竞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