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一、蒸发塘各系列杂盐打捞、运输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①用装载机将杂盐打堆装吨装后运送至干盐场内部指定地点,采用吊车码垛,层高2米,吨袋间间隙用粉土填充。
②垛层覆膜,每层上部覆HDPE膜(膜厚1m),覆膜后铺粉土,压实粉土高度0.2~0.5m。
③杂盐打捞、运输过程中的卫生清理及维护。
④杂盐打捞、运输所涉及的水、电由建设方无偿提供。
二、应当提供的人员及工器具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①提供工作人员,承诺提供的人员,应当为健康的、无特殊疾病的人员。
②提供能满足现场实际工作需求的装载机、挖掘机、25吨吊车、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自卸车。
③提供的装载机、挖掘机等司机需提供人员特种作业证。
为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现需采购材料吨袋一批。
三、蒸发塘地磅每年由第三方校验,涉及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11613832 |
吨袋\900×900×1100mm 聚丙烯 承重1.3T |
件 |
450000 |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按采购人要求分批完成供货,每天须保证供货2000件)。
2.1.4: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煤制油分公司。
2.1.5:付款方式: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无预付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开票挂账,次月开始支付,当期挂账4个月付清,货款以银行汇款支付。
2.1.6:支付形式:银行汇款支付。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代理授权书(生产商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吨袋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16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