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上榆泉煤矿零星修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北京物资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上榆泉煤矿零星修缮工程。
上榆泉煤矿场内的生产房屋及构筑物于2004年投用,现已经使用16年, 围墙、护坡存在坍塌,需进行修缮。排洪沟於堵需清理,栈桥C型钢檩条更换,管道存在破损等。
2.1.2招标范围:
1.拆除石护坡1200立方米。
2.石护坡砌筑600立方米
3.混凝土护坡900立方米
4.拆除路面7600平米。
5.水泥混凝土路面7600平米。
6.砖砌体拆除300立方米。
7.实心砖墙550立方米。
8.墙面一般抹灰2500平米。
9.排洪渠清淤2500立方米。
10.DN80(管中管)进回水管路更换(材料乙供)2500米。11.25C\DN80\GB/T12232\2.5Mpa螺纹法兰阀门(材料乙供)108个。
12.拆除顶部旧彩钢板1277平米。
13.安装新彩钢板1277平米。
14.屋顶防水1277平米。
15.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计划工期(施工):
本项目的工程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120天内施工完毕,具体施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
(1)报价人应制定质量目标,编制质量计划,制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强化过程控制,明确各方责任。
(2)报价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对设计(若有)、材料、设备以及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
(3)报价人应进行材料、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4)报价人应遵守采购人的质量管理规定,采购人有权对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材料进行检查和检验,报价人应为采购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
(5)报价人应制定规范的质量检验程序,按照三检制执行,未经检验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6)报价人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新机具时,应先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才能用于工程中。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合同业绩2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与不同单位签订 2.合同内容包含建筑施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10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7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