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分公司前台服务、会议服务等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呼和浩特市
2.2.项目规模:其他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30/22-QT-0102 |
北京华滨内蒙古分公司前台服务、会议服务等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
前台接待、客房服务、保安服务、工程服务、行政等管理运营岗位 |
200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北京华滨内蒙古分公司前台服务、会议服务等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实施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8.投标人自2019 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须具有至少 2 项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合同金额达到 100 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1-13 09:30到2023-01-20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