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F1、F2场址180万千瓦海域使用论证、海底电缆路由预选桌面研究、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专题报告编制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广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广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工程概况: 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为国家能源局批复广西海上风电规划场址中A、F1、F2场址,规划装机容量共180万千瓦,海底电缆拟从防城港市登陆,包括一期工程(自治区管辖海域范围内A场址70万千瓦、F1-1场址20万千瓦,规划装机容量90万千瓦)和二期工程(国管海域范围内F1-2场址35万千瓦、F2场址55万千瓦,规划装机容量90万千瓦)两个子项目。A场址面积约99平方千米,离岸距离约15~18千米,海深约18~25米;F1、F2场址面积约153平方千米,离岸距离约32~51千米,海深约24~31米。
2.1.2招标范围:1.投标人需自行收集资料,完成《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2.投标人需自行收集资料,完成《海底电缆路由预选桌面研究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3.投标人需自行收集资料,完成《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天内,报价人应完成所有送审报告的编制工作。服务结束时间以报价人完成合同所有义务之日为准。
2.1.4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风电前期竞配服务(必须含海上风电场海底电缆路由和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和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10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