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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南联贵阳分公司蔬菜类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贵阳(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2年广州南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贵阳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2年广州南联贵阳 蔬菜类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2007415。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3家单位,负责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贵阳 蔬菜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93万元/年(含税)

见附件。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定价方式

1) 定价周期及定价依据:一个月为一个定价周期。中标(入围)供应商每月对甲方提出的《副食品原材清单表》逐一报价,报价结果最多保留4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例:三家中标(入围)供应商分别在2022年5月提交《副食品原材料清单报价表》(2022年6月的报价须在2022年5月统一报)。清单内所有产品的报价清单须在每月24日17:00前以邮件形式报价,该报价作为下月议价的依据,指导价采用中标供应商与甲方一同询价的结果及当月贵州省农经网价格的平均价,蔬菜类商品参考甲乙双方协商地点的价格及贵州省农经网的价格,该项目每月均各形成一份指导价,中标供应商根据指导价各自上报《副食品原材料清单报价表》,作为次月的报价依据。报价只能对所有原料清单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每月形成一份指导价,中标(入围)供应商根据指导价各自报折扣率,作为次月的报价依据。

2) 结果公布:每月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配送供货,报价第二、三低的供应商作为备选。当月以邮件形式公布,公布下月中标人及供应种类。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蔬菜

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指挥部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1日历天交货。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012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7 投标人具备政府监督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检验报告、食品检验合格证,符合国家、行业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可以提供相关产品的产品检测报告。(须提供说明函;招标人有权在后续审厂环节(如需)进行查验,详见格式十六)

2.8投标人需具备相应项目的经营权。(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盖公章

2.9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农产品减免税的企业可开具普通发票。(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享受农产品减免税的企业须提供减免备案登记告知书。)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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