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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南县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09     浏览: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汝南县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驻马店市生态环境
 

1.招标条件

汝南县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南县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一期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汝南县14个乡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2.87万吨/日,管网长度约216570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格栅及提升泵房、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浓缩池、管理用房、中水池等等,购置主要设备有细格栅、污水提升泵、穿孔曝气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出水堰板、低压柜及PCL自控系统、管道阀门管件电缆、中水提升泵及智慧管控云平台等。一期7个乡镇总投资金额约6874.55万元,工程结算以实际审计为准;二期7个乡镇工程结算以实际审计为准,不在一期资金之内。具体施工内容及规模以评审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

2.3 建设地点:汝南县境内。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监理标段。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包含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验收等工作,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二标段:监理标段,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

2.8 工 期:EPC工程总承包标段:12个月。

监理标段:同EPC工程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须含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以来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1.4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5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6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不少于2家,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标段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总承包企业,代表联合体投标、合同谈判、签约与分配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承担工作范围内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2 二标段: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注册于本单位)。

3.2.3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时,须按实际年份提交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

3.4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页);近三年受到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惩处或不良行为记录依法限制项目招标投标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3年1月10日8:00时至2023年1月16日18:00时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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