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寄递事业部大客户营销中心业务支撑项目外包(二次)项下的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业主寄递事业部大客户营销中心业务支撑项目外包(二次)
CQSJ(ZB)-22-080-2
3.1 招标范围:采购寄递事业部大客户营销中心业务支撑外包服务。外包的环节有:线上销售支撑业务、商企/电商支撑业务、政务支撑业务、国际支撑业务。
3.2 中标供应商数量:最终选择中标供应商1家
3.3 服务期:2年;
3.4 服务
3.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技术服务规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如有分包)
(2)本项目预算约为 821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2年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证明并加盖公章)
4.3提供2021年06月(含06月)后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1年06月(含06月)后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
4.4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4.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 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7投标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10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11在行业内经营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并且无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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