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液氨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
2.1.1项目概况: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现有一期2*600MW、二期2*1060MW四台机组,脱硝液氨采用厂外汽车密闭罐车运输,设四个液氨储罐,卸氨区设有万向接卸装置,便于液氨的卸载。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招标范围为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600MW、二期2*1060MW四台机组生产运行中所需脱硝液氨。液氨技术参数:液氨氨含量≥99.8%,残余物含量<0.2%。需求数量暂定为3000吨。
2.2其他:
2.2.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后三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交货地点: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氨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租赁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供货的液氨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合同累计供货量在1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0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