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锅炉空预器蓄热元件及密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包铝热电厂#1机组锅炉空预器蓄热元件及密封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台空气预热器蓄热元件及三向密封系统计算设计、生产供货、调试测试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包铝热电厂#1机组锅炉空预器蓄热元件及密封设备采购
2.1项目名称: 包铝热电厂#1机组锅炉空预器蓄热元件及密封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1机组锅炉空预器蓄热元件及密封
2.4项目地点:包头市东河区
2.5招标范围: 2台空气预热器蓄热元件及三向密封系统计算设计、生产供货、调试测试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应具有电站辅机或空气预热器设计、生产能力。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19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2017年至今)投标人应具有6项国内火电行业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空气预热器整机设计生产供货或蓄热元件及密封整体设计改造合同业绩,并按照文件技术指标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文件,若合同中无法显示机组容量和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可在业绩汇总表中进行描述,合同及业绩汇总表中均未能显示机组容量和合同签订时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4.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1年内在中铝集团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或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需提供承诺书) 5.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需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1-03 09:00——2023-01-09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