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重水堆观察孔道生产同位素辐照装置工程样机加工及试验服务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交付地点位于浙江省海盐县 。
2. 招标范围
采购服务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重水堆观察孔道生产同位素辐照装置 工程样机加工及试验 |
1 |
次 |
技术要求详见: 《重水堆观察孔道生产同位素辐照装置工程样机加工及试验 技术任务书》(22FW1086-ZGY-001-BG Rev.0)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 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并能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3.4 近 5 年(2017---2021年) 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 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 近 3 年(2019---2021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 质量相关或服务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 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 近 3 年(2019---2021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 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 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 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 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 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2015 质量保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3.12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 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 其应自行 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需 支 付 招 标 文 件 工 本 费 , 售 价 为 人 民 币 壹 仟 元 整 (¥10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