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发电分公司#2煤场增加上煤设施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辛集乡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标段名称:河南电力有限公平顶山发电分公司 #2 煤场增加上煤设施 EPC 总承包项目
招标范围:平顶山发电分公司计划对#2 煤场增加火车来煤接 卸和上煤设施系统, 最终完善上煤系统, 主要包括斗轮堆取料机、 转运站、连接带式输送机、来煤皮带采样机、螺旋卸煤机、除铁 及配套电气、消防、暖通、除尘等设施。拟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负责该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本工 程所有物资(除 1.4m 宽输煤皮带甲供外) 的采购、安装等。主要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联络、 初设评审及施工图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相关改造、设备采购保 管安装及施工、调试、消缺、性能试验、第三方检测、废弃物合 法销纳、工程竣工验收、地方政府各项专项验收、竣工移交、竣 工图设计、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运行维护培训、环评、消防报 审和报验等工程项目总承包。 特别提醒:本项目的可研单位不得 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费用:2000 元。
进入标书购买界面,微信支付完成标书费后,即可显示下载 发票功能按钮,可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注:1) 若当时未能下载 到电子发票,可稍后在购物车->订单中心->已支付订单->查看详 情界面下载; 2) 若标书费发票量超出当前发票时时总量,则暂 时无法即时下载,待更新发票时间总量后,可重新尝试下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合法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 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 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 情形。
6.安全要求:
6.1 未被列为供应商“黑名单”或“严 重不良行为”且在惩戒期内的。
6.2 投标人在近 3 年(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释义同 下”) 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 故。
6.3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 全质量环保事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三年无事故证明, 或投标人承诺函)。
7.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股权结构的企业图谱等证明材 料) ;单位负责人或单位高管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标段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及高管关 系图谱等证明材料)。
8.投标人与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法律纠纷。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信用中国查询不得存在失信 行为,或存在严重违约、串标、非法取得中标类行政处罚,且在 惩戒期内的。
11.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环境管理、执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在“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可查询。
(二) 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 不再澄清)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 设计资质: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应具有至少 1 个输煤系统总 承包或 600t/h 输煤系统工程业绩(根据投标人性质提供相应的设 计或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相关专业) 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2 自 2017 年以来, 至少提供 1 个担任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的业绩,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合同、验收证明 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 称)。
(三) 特别提示
*招标人对在系统行贿涉案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制度,涉案单位及行贿人(包括其实际控制企业)永久禁 入,其投标资格按不合格认定。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时 间 内 进 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 现场购买。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