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贮灰场施工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约4km海门角
2.2.项目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满足发包人要求,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贮灰场施工标段 |
包括整个贮灰场土建部分,以及相应的给排水、电气等乙供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内容。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贮灰场施工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 项灰场或灰坝工程施工已完工合同业绩(不含改造项目,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服务证明,或验收报告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 2019 年至 2021 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2-23 20:30到2022-12-3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