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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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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资格评审标准
(一)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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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19年10 月 以来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金额在1500 万元以上(含 1500 万)的建筑工程业绩的,每个得 3 分,此项满分 12 分。(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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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19年10 月 以来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金额在 1500 万元以上(含 1500 万)的建筑工程业绩的,每个得 6 分,此项满分 12 分。(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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