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商务(北京)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2023年短信营销平台服务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
2、项目编号:CECOM-2022-BD02-0699/SGYZ-GXZB-2022-018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主要:搭建业主各县(市、区) 、各营业网点对金融客户发送营销短信的短信营销平台,并支持与我司客户管理系统对接,预估年发送量为2000万条,采购预算为68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
4、服务期限:1年,经各县使用部门考核合格后,可自动延期一年。若集团公司或省 发布同类项目集中采购结果或最新政策,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5、服务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信息服务业务的相关内容(如通信工程、电信业务、信息服务等)。注: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须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 /)”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能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近三年曾有行政处罚记录;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6)被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