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 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原评标办法前附表2.2.3(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拟派驻现场项目经理 2019 年 11月 01 日至今增加 1 个担任项目经理已完工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 万元的幕墙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 (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得 5 分。本项最多得 10分。
现修改为:拟派驻现场项目经理 2019 年 11月 01 日至今具有 1 个担任项目经理已完工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 万元的幕墙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 (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得 5 分。本项最多得 10分。
2.将第三章专用合同条款,重新上传。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合同为准。详见附件。
2022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