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业主的委托,就业主市县邮路外包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3-06-04A-2022-D-E28107C01
1.3采购内容:采购车型需求为: 8吨(约7.6米)、12吨(约9.6米),分别用于兰考一班(12吨),兰考二班(8吨),通许一班(8吨),杞县一班(8吨),杞县二班(8吨)共3条邮路,5个班次。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服务期限:2年。
1.6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在符合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情况下,评标专家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前两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邮政运输业务外包服务”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邮政运输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2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能够提供厢式货车,要求吨位不小于8吨车辆的数量不少于6辆与吨位不小于12吨车辆不少于2辆;(租赁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行驶证、车辆照片等,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 需提供原件;
2.5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2.6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
2.7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2.8投标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非邮政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
2.9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10被业主
代理机构:
招标师:沈远梅、李晓军、徐茂盛、王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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