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附院北区周边市政设施完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
项目编号:2022ACCGZ0026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2月07日 科大附院北区周边市政设施完善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
投标报价:陆佰叁拾肆万壹仟贰佰伍拾柒元叁角伍分(¥6341257.35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个日历天 资料公示: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孙会引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佰叁拾肆万壹仟肆佰陆拾叁元陆角陆分(¥6341463.66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个日历天 资料公示: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王欢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期:2022年12月08日至2022年12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 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长丰县 2022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