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区裕翔街(石栾大街-东南水系)、塔北路(建设大街-翟营大街路段)道路景观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裕华区裕翔街(石栾大街-东南水系)、塔北路(建设大街-翟营大街路段)道路景观提升项目 已由 裕华区行政审批局 以裕行审投资备字〔2022〕07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
2.1.2建设 裕翔街(石栾大街-东南水系)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位于石栾大街-东南水系,全长约2.7公里。包括机非分车绿带、东侧路侧绿带,总占地面积约89000平方米,其中路侧绿带宽度5-50米不等,占地面积69000平方米;包括机非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路侧绿带、商业前庭等整体景观风貌规划。依托规划用地性质及周边环境,结合现状特色游园及河道,规划“一带、两轴、八园、多点”的景观结构。其中移除现状植物68974m2,铺装面积13335m2,绿化面积55639m2,两侧绿地建设景观节点和游园,设置清水混凝土挡墙188m,景观坐凳216m,清水混凝土条石29m,树池座椅13个,智能互动景墙71m,特色廊架9组,儿童设施6组,智能互动设施2组,景观构架10m,雕塑小品6组,健身器材12组,成品坐凳15个,垃圾箱45个,总览牌2个,导向牌32个,提示牌24个,公厕72m2,管理用房31m2,庭院灯、球场灯118个,配电箱3台,喷灌55639m2,为周边居民休闲娱乐活动提供场所。 塔北路(建设大街-翟营大街路段)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位于建设大街-翟营大街路段,全长3.7公里,包括分车带绿化种植及两侧绿地和游园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及其他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其中绿化面积30000平米,铺装面积6000平米。两侧绿地及分车带种植乔木白皮松、国槐、白蜡、五角枫、银杏、巨紫荆、金枝国槐等共1600株,种植灌木美人梅、绚丽海棠、鸡爪槭、金银木、紫荆、紫薇、紫丁香等共3600株,种植地被大叶黄杨篱、金叶女贞篱、红叶石楠篱、连翘、红瑞木、细叶芒、狼尾草、草坪等共30000平米。两侧绿地增加健身步道和休闲场地,铺装面积共6000平米。两侧绿地建设景观节点和游园,设置景墙2座,廊架5组,雕塑小品4组,坐凳20个,乒乓球台20个,为周边居民休闲娱乐活动提供场所; 2.1.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的企业;(2)、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2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 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 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 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 网 (http://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签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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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