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25K240083-1-4包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 3月31日9:00至2025年4月8日16: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汇款至:开户名称: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银行账号:1526 3459 8700 27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元/每包;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 完成汇款后请潜在投标人携带汇款底单截图及保密协议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商务文件,领取文件前,请电话联系010-62108056确认领取时间。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工程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1号 联系人: 李先生(商务)、 苏女士(技术) 联系方式:010-59516319、010-5951637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晁旭洋、于立鹤 电话:010-62108056、010-62108130 电子邮件:ZZGY23a@cntcidc.com 邮政编码:100081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投标保密协议
甲方: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自愿参与甲方代理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向甲方申购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经协商一致,双方就保守可能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等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保密内容及范围 1、本协议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由相应保密管理部门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安全的秘密信息。无论是书面、口头、图形、电磁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 2、本协议所称的保密范围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乙方从甲方、本项目招标人处获得的和任何本项目过程中所形成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文字和非文字形式的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取得招标文件前阅读本协议,确认签署后方可获得招标文件。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按不同密级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3、乙方仅可将保密信息为投标之目的用于本项目招标过程,招标过程结束后,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使用、披露和传播等行为。 4、出于本项目投标需要,乙方可在投标文件内复制和使用招标文件的内容。 5、乙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现场返还其所购买的招标文件。严禁乙方私自销毁、复制、留存、丢弃和处理本项目招标文件。 6、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引用招标文件所记述的国家秘密,需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在投标文件首页及相关涉密信息所在章节首页标明密级及保密期限。 7、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使用符合保密条件的设备和场所编制投标文件。 8、乙方应确保其雇员遵守同样的保密义务。 9、如乙方及乙方雇员因故意、过失或任何其它原因导致任何保密信息泄露、公开或为第三方知晓,由此给甲方和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保密期限 1、乙方在本协议盖章后,即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2、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权机关对本协议所涉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解密等有明确规定的,该等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与相关规定一致。 3、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项目和招标文件的变更、完成、终止而失效。 四、例外情况 如有书面材料证明,乙方有法定义务应向国家有权机关披露本项目所涉及的保密信息,乙方应在披露前及时通知甲方,同时乙方仅能在法定披露义务范围内向有权机关披露被明确要求披露的信息,并应尽最大努力、采取充分措施有效地防止或限制其他保密信息的披露。 五、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任何本协议约定,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及招标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503251014519697711401826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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