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4年线下第四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批次编号:QH2404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国道109宗加至格尔木东公路代建指挥部、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并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2业绩及人员要求一览表
注:对于专业资质中要求同时具备设计和勘察(岩土、测量)资质的项目,如潜在投标人无勘察(岩土、测量)企业资质,请潜在投标人与有符合资质要求的勘察(岩土、测量)企业签订完成设计勘察(岩土、测量)任务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时间符合工程实际时间要求,并将委托协议书及勘察(岩土、测量)资质证书附在商务资格证明文件中。
3.3本批次所有分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2日起至2024年8月17日下午19:00
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https://xdzhgyl.qh.sgcc.com.cn/hall/#/logi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实行网上获取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资格自审合格的各潜在承包商(服务商),登录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http://xdzhgyl.qh.sgcc.com.cn/hall/#/login,各潜在承包商(服务商)如没有账号则点击登录界面右下角“注册”按钮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登录完成后点击界面正上方的“招标采购”选择投标管理进入查看招标公告,选择需要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投标,投标完成后点击左边菜单栏选择查看投标报名按钮,点击已投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重要提示:按照要求具体项目进行投标,一个供应商对应一个账号,如发现多次注册后投标后果自负,如有疑问需致电0971-6076396安女士)
此次招标采购采用智慧供应链平台上传+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格式为双层PDF文件)。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日上午10:00。
5.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当提交至智慧供应链平台和电子邮件发送至879915705@qq.com。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智慧供应链平台及成功发送电子邮件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截标前将应答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879915705@qq.com
投标文件发送要求:投标人以分标为单位将商务(含开标文件、报价文件(如有)、商务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压缩(自行设定四位数字的密码)发送至指定邮箱,(即一个投标人一个分标制作一个压缩包发送一封邮件),邮件名称及压缩包名称命名按下列格式:分标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例:运维服务-包X-投标人名称)。
解压密码发送要求:将解压密码在截标后9月2日上午10:00-10:10时间段内发送至至指定邮箱:879915705@qq.com,无需发送附件只需将投标人名称及4位数字密码发送即可,一个投标人在本批次所有标包设置一个密码。(例:QH2404+投标人名称+密码)。
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日上午10:00。本批次开标不组织人员到场参加开标会议,采用钉钉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开标直播。开标会议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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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智慧供应链平台(http://xdzhgyl.qh.sgcc.com.cn/hall/#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s://www.qhei.net.cn)上发布。
招标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
邮编:810000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
邮编:810000
项目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971-6076798
电子邮件:412726914@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宁新支行
联行号:102851002683
账号:2806026809100002525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详见附件3:合规约定(业务关联方)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8月12日
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nclick="showimg('http://www.qhei.net.cn/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txt.gif');">附件1.xlsx
附件2:业绩及人员要求一览表
nclick="showimg('http://www.qhei.net.cn/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txt.gif');">附件2.xlsx
附件3:合规约定(业务关联方)
nclick="showimg('http://www.qhei.net.cn/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合规约定.docx
投标提示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加力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缓解资金压力,以“诚信担保”替代“投标责任担保”的方式,规范开展招标采购活动,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投标保证金承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为提高评审质效,减轻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成本,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各潜在投标人采用大文件上传+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投标文件,为了满足后期合同签订和存档需要,投标人中标后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补交纸质正、副投标文件,正、副投标文件必须与加密电子邮件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正、副投标文件与加密电子邮件投标文件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于中标候选人公示通知时间送到或者邮寄至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标书未到影响合同签订的后果自负。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十二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送达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十二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