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分行化隆清源学校业务场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分行)(招标人)现就海东分行化隆清源学校业务场景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海东分行化隆清源学校业务场景建设项目(招标编号:青海省国丰公招(货物)2024-071)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海东分行化隆支行与化隆回族自治县清源中学业务场景建设项目,包括:智慧校园管理系统、缴费系统、食堂消费系统、通道管理系统、消费机、人脸识别设备、电子班牌等智慧校园项目所需要的软硬件及服务。
采购内容列表:
序号 | 具体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要求 |
1 | 智慧校园管理系统 | 1 | 套 | 1: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 2:系统管理员培训: 系统设置培训表单和 工作流设置培训; 3:各部门各级用户使用培训; 4:数据备份: 掌握数据备份及恢复方法; 5:指导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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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缴费系统 | 1 | 套 | |
3 | 门禁通道管理系统含 人脸识别设备 | 1 | 套 | |
4 | 家长端 | 1 | 套 | |
5 | 学生考勤系统 | 1 | 套 | |
6 | 宿舍管理系统 | 1 | 套 | |
7 | 电子班牌系统 | 1 | 套 | |
8 | 智能消费终端(食堂及商超) | 8 | 台 | |
9 | 大门人脸通道设备 | 5 | 台 | |
10 | 宿舍大门人脸通道设备 | 2 | 台 | |
11 | 电子班牌终端 | 45 | 台 | |
12 | 云服务器&银行对接 | 1 | 项 |
2、供货期:合同签署后,供应商在收到供货清单后的30日内发货(遇节假日顺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公函、邮件均可)通知供应商所需提供货物的数量及质量,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全部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免费质保期:硬件:提供3年免费质保服务。软件:合同签订日后15个日历日内,提供详细的实施计划。终身免费提供升级服务。
4、中标人数量:1家。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最高投标限价(如有):610000.00元(不含增值税)。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书面承诺及指定网站截图)。
3.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7.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投标文件中所配置的关键人员均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8.供应商登录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采商城”网站(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datang/08122030>
9.供应商技术能力要求:具有青海农行银校通项目建设经验。
10.供应商财务状况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将对应年份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附于此,并加盖公章。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应能清晰看到相关财务数据、第三方审计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报名(1)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留存备案;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2)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3246265532@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联系人:钟女士电话:0971-3930630邮件:3246265532@qq.com
传真:0971-393063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
五、项目说明会(如有)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投标人介绍情况。各投标人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会议时间:**年**月**日**点整。
地点:
六、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4年08月24日09点前发送至3246265532@qq.com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XX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七、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注:如为委托项目,则此处填写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邮编:810000
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971-3930630
传真:0971-3930630
电子函件:3246265532@qq.com
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