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实施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实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
2.1.2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1.3项目编号:HXZB2024-A2-00153-006
2.1.4建设期限:建设周期12个月(其中主业企业标准版实施部署3个月,多元化企业标准版实施部署、现系统数据迁移、与其他系统对接完善等9个月)。具体进度安排满足招标方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满足招标人要求。
2.1.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8最高限价(含税):¥3,500,000.00(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
2.1.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2招标范围: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实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2021年8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自2021年8月1日至今没有作为当事人的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不良供应商“黑名单”)且未在禁止期限内的,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企业关联关系表,以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投标人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00分。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2网上开标室-4机位)。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已办理其他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
(2)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并实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体是否有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