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某研发中心BIM数字孪生平台项目进行谈判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某研发中心BIM数字孪生平台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126014。
2.3项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采购范围:完成建设数字孪生开发平台工具软件的开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楼宇环境虚拟呈现、综合态势呈现、安防管理可视化、通行管理可视化、停车管理可视化、双碳能耗可视化、消防可视化、智能告警可视化等功能建设内容。(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人员进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平台功能模块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部署、优化、上线试运行等工作,上线试运行后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后试运行期限不少于1个月,系统功能模块稳定运行且无任何问题,经甲方确认满足验收条件后进行项目最终验收。上述工期以采购人对本项目做出的最终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安排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7质保期: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质保期提供免费质保及运维保障服务。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数字孪生、三维可视化类相关系统软件项目开发建设或实施的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及企业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四、电子注册与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谈判采购。
4.2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谈判活动。
4.3满足本谈判采购公告第3条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9日(北京时间)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供应商下载与否,采购人都视为其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本次采购的过程和有关事项。请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谈判采购失败的,后果自负。
4.4 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号:76010 1548 0000 187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下载采购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标书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谈判现场参加谈判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5.2谈判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3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取消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准。
5.5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6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河南投资集团新办公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8992967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张文、张志辉、周豪
电 话:0371-63919640
邮箱:hnyuxin02@126.com
监督部门: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0371-89929677
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