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传院血透室、门诊采血室、诊室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省传院血透室、门诊采血室、诊室改造项目已由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省传院血透室、门诊采血室、诊室改造项目
1.2采购人: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2计划工期:20个日历日
2.3建设地点: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内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标准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标段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10层血液透析中心改造,一号楼三层门诊采血室改造,一号楼五楼原血透室用房改造;
标段二:原老年病科门诊改造项目(口腔科改造)
2.7采购编号:QHZC-GC-240205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符合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质要求:
标段一:
(1)本次采购需要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二: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同时具有辐射防护设计、施工能力;
(2)使用的产品须具备卫生部辐射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的检测合格报告单;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2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回执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箱:qhzczb0509@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文件获取文件联系人(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971-6517377)进行确认;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以转账方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简写)招标编号、标段名称及用途,采购文件售出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专用账号:6300190360205020206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宁市虎台支行,行号:10585100283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东路14号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13639763198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索菲特酒店北)
联系人:杨先生、李女士
电话:0971-6118377
电子邮件:qhzczb0509@163.com
2024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