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
一、招标条件
甘肃省烟草公司金昌市公司永昌营销部2023年度综合维修及暖气主网改造项目已审批完成,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甘肃省烟草公司金昌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甘肃省烟草公司金昌市公司永昌营销部2023年度综合维修及暖气主网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JC2023GK-15
3.采购/服务内容:拟选定维修供应商1家,为甘肃省烟草公司金昌市公司永昌营销部办公楼等场所进行维修及暖气主网改造(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5.建设地点:甘肃省烟草公司金昌市公司永昌营销部
6.质量标准:合格
7.质保期:2个完整采暖期
8.最高限价:156382.51元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不存在行贿行为,且未列入烟草行业或甘肃省烟草商业系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与名单内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应附: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信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应附: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08 月21日0时 0分到2023年 08 月 25 日23时59分。
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世纪金都G6号商铺
4.招标文件每份 2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投标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烟草公司金昌市公司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09 月 11 日 15 时 00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烟草公司金昌市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21日至2022年8月25日,共计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4.递交方式的补充内容: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同时须一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甘肃省烟草公司金昌市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烟草公司金昌市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新华路昌华巷9号
联 系 人:王吉文
联系电话:0935-752184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世纪金都G6号商铺
联 系 人:杨毅
联系电话:1559350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