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机关辅助用房维修改造及办公楼北墙保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决定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ZJJS-2023-004
1.2工程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机关辅助用房维修改造及办公楼北墙保温项目
1.3建设单位: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
1.4建设规模: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机关辅助用房维修改造及办公楼北墙保温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5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37号
1.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7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9工程量要求:甲方有权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调整后按甲方核定的工程量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和条件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有效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2022年度公示报告;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下载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投标;(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2020年8月1日至开标当日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行贿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8日09:00至2023年8月2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3.3本项目招标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逾期上传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37号
联系人:张靖
招标代理: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茶坊路1号天阳花园小区20号楼8号底商(张家口办事处)
联系人:韩宴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