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恒湖风力发电项目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2208,招标人为国电电力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电电力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恒湖风力发电项目场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恒湖垦殖场范围内,风场位于南昌市城区东北面35km。江西恒湖风力发电项目工程规划装机容量150MW,本期拟安装30台单机5MW风电机组。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 PC 总承包人,由 PC 总承包人参考初步设计文件,完成项目除甲供范围外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及供货、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其他相关服务,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且完成全容量并网送电(其中道路及风机安装平台由承包人自行设计优化,满足安全要求、环保要求、水保要求,施工后恢复原貌),并经国家相关部门、电网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竣工验收合格的风力发电项目。PC 总承包人的工作范围由如下文字说明及初步设计文件、技术文件要求共同确定,以下工作范围及初步设计文件、技术文件要求中除明确由发包人提供或有特殊说明外,均属总承包单位工作内容,并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专业单位工程划分
(1) 道路工程
(2) 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
(3) 风机安装工程
(4) 35kV集电线路工程
(5) 220kV升压站建设工程
2、建筑安装工作范围
建筑安装总的要求:负责恒湖风电场分界点至各风机机位道路改造及新建,风机安装场地平整,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风机及塔筒安装,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220kV升压站建筑安装调试等施工及过程协调,以及上述工程完工后恢复原状的工程施工,包括水保、环保、植被的恢复、表土剥离及保管、复垦等,并在竣工验收前,负责本标段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维修保养修复等(其中道路及风机安装平台由承包人自行设计优化满足安全要求、环保要求、水保要求,施工后恢复原貌)。
负责承包人所采购及发包人所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接货、卸货、开箱验收、交货后的倒运(含多次倒运及装卸)、代保管、临时场地租赁、保养、发放等工作、负责本标段现场安全保卫。
负责本标段施工临时电源、临时施工便道等辅助工程措施,施工用水用电,施工现场整体安全保卫工作,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含耕地)的手续办理和施工协调等。
负责开工前五通一平工作,以及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并采取保护措施。
工作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道路工程:按照设计方案负责分界点至各风机机位(见平面布置图道路分界点以内的绿色道路)原有道路拓宽改造和新建道路的路基及路面修筑(含换填)、余土外运,修筑排水沟、涵管、挡墙、护坡等。负责道路修筑范围内的水保环保措施。负责满足大件运输要求的道路拓宽、清障、线路及原有设施迁改、零星改造、协调、补偿等,负责本标段道路在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直至竣工验收的维修与损坏修复,确保所有运输设备、材料、物件的车辆顺利通过,负责施工结束后的原水泥路面修复及检修道路修复,道路恢复原貌以及复垦工作,且上述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范围内及大件运输所涉及的占用基本农田、水塘、沟渠、水利设施、林地,线路迁改、清障、道路走廊空中清障扫空、青苗、树木砍伐、建筑物拆迁等有关协调的工作,需要赔偿、补偿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在投标时列出详细费用清单且中标后不予调整,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及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协调、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企业协调、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协调等。投标人原因导致道路不通畅产生的大件运输押车费用等。
(2)风机基础工程:负责风机吊装施工平台一次场平,基础换填及修筑、面层修筑等应满足吊装工作承载力要求,风机及箱变基础开挖及回填、余土外运、基坑降水、桩基础施工(含试桩、检测),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高强混凝土灌浆、预应力系统预埋管件、风机接地工程及接地引出敷设(预留与塔筒接地系统相连接引出线),沉降观测点的制作、安装,钢爬梯预埋件制作安装(与塔筒设计匹配)、箱变事故油池及与塔筒之间防火墙的制作。风机及箱变基础预埋件的制作安装(包含不限于塔筒锚板、电缆预埋管、支架、预应力钢绞线孔道埋管)以及基础防腐防水,负责吊装、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后基础回填、吊装平台的临时占地清表(含清表土的储存、保管)、复垦、场地平整、恢复场地原貌等工作。发包人提供的风机永久占用面积为20*20米,承包人按照吊装平台设计方案施工,涉及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负责协调与赔偿。); 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范围内所涉及的占用基本农田、水塘、沟渠、水利设施、林地,线路迁改、清障、道路走廊空中清障扫空、青苗、树木砍伐、建筑物拆迁等有关协调的工作,需要赔偿、补偿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在投标时列出详细费用清单且中标后不予调整,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及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协调、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企业协调、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协调等。投标人原因导致大件运输接卸货不具备条件产生的押车费用等。
(3)风机安装工程:风机主机设备及附件、塔筒设备及附件、箱变由发包方供货,承包人负责甲供设备的全部安装工作及相关临时措施(含钢板租赁),同时负责风机及塔筒接地系统的安装(包含与风机基础接地引出线地连接工作);连接风机与箱变侧的电缆和光缆及附件的敷设安装,配合风机、塔筒、箱变厂家进行整套风机调试、并网、验收等; 发包人按设计方案提供风机、塔筒吊装平台,承包人选择合适的吊装方式,超出吊装平台区域的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负责协调与赔偿。为完成风机安装承包人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包括不限于以下所涉及的全部基本农田、水塘、沟渠、水利设施、林地、线路迁改、清障、道路走廊空中清障扫空、青苗、树木砍伐、建筑物拆迁等有关需要赔偿、补偿、协调的工作风机及塔筒安装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文件,且承包人应提供为满足技术要求所必须配备的设备材料、机械、工具、人员等。投标人原因导致大件运输接卸货不具备条件产生的押车费用等。
(4)35kV集电线路工程:负责集电线路架空线路、地埋电缆及光缆(从各风机箱变高压侧电缆接线端子至升压站35kv配电室开关柜高压电缆接线端子)安装铺设,架空线路杆塔及基础建筑安装,电缆沟开挖、回填、余土外运、电缆分支箱及电缆头制作安装、电缆防水施工、电缆登塔附件安装,35kv集电线路工程便道修筑及施工完成后的复垦并恢复原貌、防雷接地,整条线路的临时占地协调及补偿、交叉跨越、试验(含线路耐压试验)、调试、参数测量,配合风电场整体调试。
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范围内及施工临时便道、设备材料运输便道所涉及的占用基本农田、水塘、沟渠、水利设施、林地,线路迁改、清障、道路走廊空中清障扫空、青苗、树木砍伐、建筑物拆迁等有关协调的工作,需要赔偿、补偿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在投标时列出详细费用清单且中标后不予调整,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及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协调、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企业协调、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协调等。
(5) 升压站建设工程:升压站建筑施工: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场地平整、场地硬化,房屋建筑(生产综合楼、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污水处理设备、材料库房、危险品库房、备品库、油品库等),其他构筑物(事故排油池、主变压器基础、预制舱基础、储能基础、设备构架和设备支架基础、挡墙等),综合楼二次装修,电缆通道及盖板施工,门禁系统,10KV施工电源、站区防雷接地施工,站区绿化施工,站区给排水、消防、暖通、排污、照明、硬化、道路修筑、围墙修筑、门栏安装工程,全站智能辅助控制系统安装工程及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等。
设备安装与调试: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包含不限于升压站220kV及以下设备(主变、预制舱、储能、电缆、交(直)流系统、通讯系统、远程自动控制及电量计量系统、消防及相关附属设备等)安装、调试、验收等与之相关所有工作;全站电缆及设备接地、测试,一、二次设备试验,箱变耐压试验;一、二次设备接线;升压站监控系统安装、各系统的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为实现升压站并网带电按照电网公司要求完成的各项调试(包含不限于继保、高压、通信、计量、远动等)等。
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范围内及施工临时便道、设备材料运输便道所涉及的占用基本农田、水塘、沟渠、水利设施、林地,线路迁改、清障、道路走廊空中清障扫空、青苗、树木砍伐、建筑物拆迁等有关协调的工作,需要赔偿、补偿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在投标时列出详细费用清单且中标后不予调整,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及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协调、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企业协调、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协调等。
3、设备供货范围
甲供设备:风机 、塔筒、箱变及相关附件,其余均由投标方采购及供货。(1) 道路工程
用于本项目施工范围内除甲供外,所有设备及材料。
(2)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
用于本项目施工范围内除甲供外,所有设备及材料。
(3)风机安装工程
用于本项目施工范围内除甲供外,所有设备及材料。
(4)35kV集电线路工程(详细)
除甲供设备外,其余均由投标方采购及供货,包含但不限于钢材、水泥、砂石料、电力电缆、电缆终端头、电缆拉管、光缆保护管、电缆登塔附件、避雷器、熔断器线路塔材、导线、光缆、绝缘子、金具、跌落保险、避雷器等其他用于本项目的设备及材料。
(5) 升压站工程
除甲供设备外,其余均由投标方采购及供货,包含但不限于升压站内主变压器、配电装置、储能装置、无功补偿、站(备)用电系统、电力电缆及辅材、接地装置、监控系统设备、交直流系统设备、通讯设备、远程控制系统设备、采暖通风及空调、照明设备、电气一次、二次设备(含综合自动化、涉网设备、通信设备等)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对端升压站间隔施工所需的全部设备,门禁系统,智慧风场建设相关设备及软件,风电场消防给排水,站区给排水 、消防、暖通、排污、照明等设备。
4、其他服务范围
(1)为完成本工程全容量投产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及其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协调、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企业协调、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协调等。
负责本工程建设范围内及大件运输所涉及的占用基本农田、水塘、沟渠、水利设施、林地,线路迁改、清障、道路走廊空中清障扫空、青苗、树木砍伐、建筑物拆迁等有关协调的工作,需要赔偿、补偿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在投标时列出详细费用清单且中标后不予调整,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包括已核准的150MW风电项目(含储能系统)建设过程中,直至全容量并网发电过程中项目需发生的技术咨询、专业评审、质量检测检验、各方协调、各专项验收等工作,并承担上述工作产生的相关服务费、咨询费、评审费、会议费用、专家费。(含开工、施工许可、并网、林业、耕地、土地、临时占用地、防雷接地、水保、环保、迁改线、节能消防、安评、质监、技术监督、档案、职业卫生、安全设施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达标初验)等费用,达到竣工投产验收要求。
(3)负责配合业主办理项目开工手续办理、并网手续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以及施工过程所需全部证件、批件的申报、批准及手续办理,包括不限于占地、施工场地交通、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树木砍伐、项目交验、竣工投运、 验收及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等相关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负责整个风电场的单体、分系统、整套启动、并网各阶段的定值计算与整定、校验、调试、试验(满足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电力二次安防等保测评、试验、并网试运行并配合对端变电站接入调试。
(5)投标人应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培训、调试、消缺、软件使用权、质保期质保服务等,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各类保险,以及其他与PC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6)承包人负责甲供及乙供所有设备、材料的接货、卸货、开箱验收、交货后的倒运(含多次倒运及装卸)、代保管、临时场地租赁、保养、发放、安全保卫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生产。
(7)其他详见技术文件。
2.1.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开工,2023年12月20日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EPC或PC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EPC或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1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4-24 15: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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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电力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六路软件大楼
邮 编:330000
联 系 人:夏华
电 话:0791-88155012
电子邮箱:12019801@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赵梦娇
电 话:01057337415
电子邮箱:20065270@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