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路天煤矿四采区南翼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爆破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218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路天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乌海能源公司路天煤矿四采区南翼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区域为路天煤矿井田,根据治理区现场实际地质条件,在治理过程中揭露坚硬的砂岩,硬度在f=7-8,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经测算,路天煤矿四采区南翼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发生土方量约875万m³,根据治理区的岩性特征及结构,炸药单耗按0.4㎏/m³计算,共需要火工品约3500吨(最终以实际发生用量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爆破主要工作内容:包含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爆管)的供应、存储、运输、装卸、保管、使用;编制爆破工程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装药、填塞、警戒、网络连接、起爆、爆后检查、二次爆破等除穿孔工程外的爆破工程全部工作。
2.1.3项目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南区路天煤矿
2.1.4计划工期:计划为24个月,计划开始日期:2023 年5 月30 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爆破工作量500万m3及以上的露天矿山爆破工程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1)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爆破工程量(如合同未体现,须提供能证明工程量的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如各资料内提供的爆破工程量不一致时,优先顺序为竣工验收报告、合同、用户证明。)等信息;付款发票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用户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开工和完工时间;竣工验收报告须包含:甲方、乙方盖章。(2)如果土石方剥离工程包含爆破作业工程环节,合同工程范围中须包含爆破内容,合同或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须体现爆破工程量。(3)如为长协分签合同,分签合同满足业绩要求的,优先按分签合同单独认定有效业绩数量(需按分签合同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分签合同均不满足业绩要求的,按长协合同核定业绩有效性(需按长协合同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露天矿山爆破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合同业绩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2年3月至今)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有效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资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2年3月至今)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安全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
(2)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2年3月至今)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07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4-21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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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滨河区神华街南创业路西 0473-5678543
邮 编:016000
联 系 人:李蕴鸥
电 话:0473-5678736
电子邮箱:10773566@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乌海项目部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神华街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801室)
邮 编:016000
联 系 人:郑义、王旭
电 话:0473-5678705
电子邮箱:SHIL10000@163.com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